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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麓区一老人骑电动车在自家门口摔倒致死,谁来担责?

小编丫丫 政法频道 2021-10-23


3月20日上午,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社区65岁的尹老先生骑电动车外出买菜回家时,在离家门口不到50米的地方摔倒后抢救无效后死亡。



“就是里面全是是碎石头,然后骑电动车摔倒了。这条路很多地方破了,然后社区就是用一些碎石头填一下,这里车速又快,平时这里小朋友又多,经常摔跤。”死者表弟尹先生向记者说到。


▲路面铺设大量碎石。

 

死者家属认为尹老先生之所以摔倒是因为路面的碎石导致的,而这些碎石正是社区对路面破损进行填补所导致的,他们认为,社区要对此负责。


尹先生表示:“我们找了社区,他就愿意给两千块钱的慰问费用,说和他们没关系。这条路又破又烂,报告都打了好几年了,听说钱去年都批下来了,但是四个月了还是没动工。”



对此,附近的村民也向记者说到:“经过这里就是打漂,这太危险了,车子又多经常速度又快,溅起来的石头经常把人打伤。我们希望这个社区把这条路修好,不要随便搞一下应付。”


为了核实情况,随后记者陪同村民们来到学士街道学华社区。“我们8月份就准备动工了,上面财政已经批准了。”社区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,对于居民所说的公路破损问题,他们已经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,计划在今年的8月份对此路段进行彻底地修复。



而针对于尹老先生的事情,这名负责人表示,他们也为难,但认为责任并不在社区。“像这个村里面的乡村道路是服务老百姓,一条道路一两千人在用,那组上提意见,我们村上决定(用石头)铺一下,不然下雨就是全部是水。”目前,学士街道已对此事介入调解,双方正针对此事展开协商。

 

关于此事,记者也咨询了律师,湖南任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任达律师表示,社区为了维修公共道路,在路面坑洼处倾倒、填埋碎石,但又未树立警示标牌,也未安排工作人员值守,造成他人损害的,社区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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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何志鹏 | 编辑:丫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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